关于召开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暨法律进企业实务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汲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省燃气协会联合成都市律师协会能源专业委员会,定于10月中旬召开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暨法律“进企业”实务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国内发生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二)观摩“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双流2021’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演练”纪实;
(三)讲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四川省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燃气“四不两直”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五)交流介绍城市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管理、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地下密闭空间监测与预警、第三方施工破坏、入户安全检查、智慧管网运行管理等情况和经验;
(六)诠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七)与成都市律师协会能源专业委员会,座谈推进安全生产法“进企业”活动和交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法律专家现场解答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中涉及法律风险,以及研究解决措施。
二、参会人员
各会员单位中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下列人员参加会议:
(一)企业分管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生产、维护抢修、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经理、部门经理;
(二)企业技术、安全、运行、维护和抢修工作的班(组)长;重要燃气管线、燃气储备站、气源门站、调压站等重点区域的负责人;
(三)企业法务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下午14:00--18:00报到,10月20日全天开会;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大邑县圣索亚酒店(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内蒙古大道890号,酒店电话:028-66269666)。
四、会议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回执表》,并于10月15日前将回执表发邮件至391114120@qq.com,以便编印通讯录;
(二)会务费600元/人(包括就餐费、场租费、授课费、材料费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会务费用通过银行转帐到省燃气协会,以便提前开具发票,报到时凭汇款存根(复印件)领取发票,未能于按时完成转账的,请参会人员报到时缴纳现金;
开 户 名:四川省燃气协会
帐 号:5116 0901 7018 0001 78559
开户银行:成都市交通银行南二环路支行
(四)会议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实行“亮码+测温”,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的方可进入。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置。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需及时报告会务组,主动就近就医。
协会联系人:杨亚琴:18030680685
回执邮箱:391114120@qq.com
附件: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回执表
2021年9月23日